通知公告

【公告】昆明市艺术学校关于报废车辆处置的竞价公告

昆明市艺术学校现有壹辆小型轿车(车牌:云ANS717)已符合报废条件,根据《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同意市教育体育局报废公务用车的函》(昆事公车函〔2025〕252号),依法依规开展车辆报废处置工作,现将报废车辆处置竞价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废车辆基本信息

车牌号:云ANS717,车辆类型:小型轿车(非营运),车辆品牌:中华骏捷 SY7202Z,燃料种类:汽油,排量/功率:1997ml/95kw,外廓尺寸:4648mm*1800mm*1450mm,总质量:1865kg,整备质量:1475kg,登记日期:2007-9-18。

二、承接主体基本要求

(一)具备报废汽车回收资质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从事回收拆解活动。参与承接主体应具备符合要求资质。

(二)具备报废汽车回收条件

因该车辆已达到报废条件,现停放在昆明市艺术学校内,承接主体须自行承担报废车辆托运责任及费用,并依法依规履行车辆报废手续,提供符合规定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配合办理《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三、竞价相关要求

(一)报名要求

有意向参与报废车辆处置的承接主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将以下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递交至昆明市艺术学校(盘龙区光明路光艺巷461号,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1846879316@qq.com

1.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与回收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单。

(二)竞价要求

公告公示期结束后,根据报价单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由符合报名要求且报价最高的承接主体承接对应报废车辆回收业务。

四、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公示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17:00;

(二)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13529015635;

(三)联系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光明路光艺巷461号,电子邮箱:1846879316@qq.com

 

 

昆明市艺术学校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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